杨场地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供电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AHBSD-CG-2023-052
二、项目名称:杨场地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供电监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新苑蓝领公寓G2#楼201(众创空间A117号)
成交金额:2.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杨场地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供电监理
服务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调查,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等;
服务时间: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为9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宇、胡道静、孟祥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项目名称:杨场地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供电监理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新苑蓝领公寓G2#楼201(众创空间A117号)
成交金额:2.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杨场地块小学新建工程项目供电监理
服务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调查,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等;
服务时间: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为90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期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宇、胡道静、孟祥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