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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路办事处智慧小区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宁海路办事处智慧小区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GDJL-C2024-0001
项目名称:宁海路办事处智慧小区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采购需求:宁海路办事处智慧小区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包括(1)智慧小区应用平台和智慧小区可视化平台的功能优化及功能拓展,其中智慧小区应用平台为综合性平台,分为PC端、小程序端等版本;(2)重点人员模块配套软硬件:人脸抓拍机模块配套硬件(网络硬盘录像机、智能监控模块、人脸抓拍机含辅材及施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
(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2.1条全部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303-3室购买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1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00 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二楼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00 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二楼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同纸质文件分开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
2.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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