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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津南区治超卸载地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NHZB2024-JNJTY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津南区治超卸载地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NHZB2024-JNJTY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津南区治超卸载地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NHZB2024-JNJTY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概况

2024年津南区治超卸载地场地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ZB2024-JNJTYS-001
项目名称:2024年津南区治超卸载地场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0万元
最高限价:13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9 139 其他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财库{2015}4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在提交响应文件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上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号)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前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南华咨询公司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南华咨询公司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7.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津沽路与东沽路交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联系方式:022-88914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津市南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津南区交通运输管理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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