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大修(含机动费)及应急技改工程输配电类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大修(含机动费)及应急技改工程输配电类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FZ2023-XDWZ-GK-043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大修(含机动费)及应急技改工程输配电类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2023-XDWZ-GK-043)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1日)。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3378062@qq.com(工作日时间接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异议受理电话: 0479-828958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01月08日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FZ2023-XDWZ-GK-043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大修(含机动费)及应急技改工程输配电类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2023-XDWZ-GK-043)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1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折扣 (% ) | 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编号 | 质量标准 | 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1 |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4年生产大修(含机动费)及应急技改工程输配电类施工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第一 | 锡林郭勒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98.00 | 于晓明 | 蒙21508101247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中互联动建设有限公司 | 99.90 | 李海龙 | 陕26115166741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四川德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9.85 | 段关勇 | 川251201220137562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久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63378062@qq.com(工作日时间接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异议受理电话: 0479-828958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01月08日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