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尚蓝湾2024年上半年维修修缮项目工程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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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佛山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风尚蓝湾2024年上半年维修修缮项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风尚蓝湾2024年上半年维修修缮项目工程
投标邀请书
致:受邀单位
1.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风尚蓝湾2024年上半年维修修缮项目工程的招标人,经对贵单位的施工资质、过往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后,均符合本工程的基本要求。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2.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2.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2.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2.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2.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三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三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开标室。
5.招标人定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三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
6.请在收到本邀请书12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函至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如果贵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天内书面通知我们。
7.其它有关事宜,请按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邀请书
致:受邀单位
1.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风尚蓝湾2024年上半年维修修缮项目工程的招标人,经对贵单位的施工资质、过往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后,均符合本工程的基本要求。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2.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人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2.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2.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2.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2.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2.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如贵单位对本工程项目有投标意向,请于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三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三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开标室。
5.招标人定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三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
6.请在收到本邀请书12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函至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如果贵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天内书面通知我们。
7.其它有关事宜,请按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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