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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HJCG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7.381186 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城 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包括对方砖缺失、道路破损及树坑塌陷等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 公章)。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 章)。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 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 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3.8 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9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 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1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 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 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公章)。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居民 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1 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用 A4 纸胶装成册)。供 应商提供的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售价: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 21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 2116 室
七、其他
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 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CG2024-00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市卫东区优越路、鸿鹰、东工人镇街道辖区内创文整治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6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5.2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对方砖缺失、道路破损及树坑塌陷等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采购范围:(包括前述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质量标准:合格。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 工期:10 日历天。
5.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 公章)。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 章)。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 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 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需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3.8 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9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 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1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 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 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公章)。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 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
3.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1 套(加盖公章,并按顺序用 A4 纸胶装成册)。供应商提供的资 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 2116 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 2116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 790 号(贸易广场对面)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16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 790 号(贸易广场对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街道碧桂园天玺 1 号楼 21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nhj6688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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