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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就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采购选取供应商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采购选取供应商项目
二、采购编号:
     2024-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材料供应工作,选择佳木斯市正规注册的服务公司,在同业中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符合我行对食堂服务相关要求的食材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食用油、面、肉类、鱼、禽类、蔬菜、水果、酸奶等食品。采购人将以订单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实际情况及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报价要求:在符合我行相关采购要求范围内,按供应商当日挂牌价的折扣价。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交货期:根据合同约定。】
【服务期:根据合同约定。】
(三)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采购物资类别: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食用油、面、肉类、鱼、禽类、蔬菜、水果、酸奶等食品。采购人将以订单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实际情况及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1.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等。均要求检疫合格证或报告。
    2.蔬菜类:包括时令蔬菜、有机蔬菜等。要求以时令为主,新鲜绿色。
    3.肉食类:包括畜禽肉、水产、海鲜等。要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调料类:包括调料、干制品等。要求有包装,产品具有相关合格标志。
    5.水果类:瓜果、坚果等。要求时令水果,无农药残留。
    6.奶制品类:包括盒装牛奶、酸奶等。牛奶保质期要求出厂15天内,酸奶保质期要求出厂1周内。
(二)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佳木斯市正规注册的服务公司,在同业中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符合我行对食堂服务相关要求的食材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
供应商相关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9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集中采购团队(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路121号)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2024年上半年食堂食材采购选取供应商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t037159@bank-of-china.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个电子件。
领  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www.zzzb.net)上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邀请文件。
提交地点: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时间:报名工作完成后统一通知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街121号
八、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九、联系方式: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中山路121号 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 集中采购团队
邮    编:154002
联 系 人:于欢                李新生
电    话:0454-8628222        0454-8628244
电子函件:t037159@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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