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南江县2023年玉米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采购玉米种子(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南江县2023年玉米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采购玉米种子(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9222023000238
二、项目名称:南江县2023年玉米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采购玉米种子(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蜀玉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 110,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金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一号 118,8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众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海路三段76号 114,000.00元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力丰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鞋都南路 104,000.00元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群策种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街66号1栋35层3312号 1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省蜀玉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农林牧渔业产品 冠玉566 蜀玉牌 1.品种必须是通过川审或国家审定(含四川区域)。2.种子质量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08)中玉米-单交种-大田用种标准,即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85%,水份≤13%。
3.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的规定包装。
4000(kg) 27.50 110,000.00

合同包2(合同2):
货物类(四川金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1 农林牧渔业产品 金硕1号 金牌 1.品种必须是通过川审或国家审定(含四川区域)。2.种子质量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08)中玉米-单交种-大田用种标准,即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85%,水份≤13%。
3.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的规定包装。
4000(kg) 29.70 118,800.00

合同包3(合同3):
货物类(四川众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3-1 农林牧渔业产品 同福9号 众望 1.品种必须是通过川审或国家审定(含四川区域)。2.种子质量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08)中玉米-单交种-大田用种标准,即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85%,水份≤13%。
3.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的规定包装。
4000(kg) 28.50 114,000.00

合同包4(合同4):
货物类(四川力丰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4-1 农林牧渔业产品 力单4354 力丰高科牌 1.品种必须是通过川审或国家审定(含四川区域)。2.种子质量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08)中玉米-单交种-大田用种标准,即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85%,水份≤13%。
3.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的规定包装。
4000(kg) 26.00 104,000.00

合同包5(合同5):
货物类(四川群策种业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5-1 农林牧渔业产品 群玉39 群策 1.品种必须是通过川审或国家审定(含四川区域)。2.种子质量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GB4404.1-2008)中玉米-单交种-大田用种标准,即纯度≥96%,净度≥99%,发芽率≥85%,水份≤13%。
3.按《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的规定包装。
4000(kg) 29.50 11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普、蔡坤、何旭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支付,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23]857号通知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转账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
银行账号:12394395255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江县西佛山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仿古街122.124.126号
联系方式:18800961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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