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

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河龙贡米核心产区)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 (河龙贡米核心产区) 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已由宁化县发展 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2〕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 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河龙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5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梯田 (河龙贡米核心产区) 产业发展及生态旅游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二期,拟拓宽河龙贡米核心产区道路2500米,原路面宽4.5米,拓宽至6米;新建河龙贡米核心产区引水及排水工程,包括引水 渠3600米,排水渠3400米;梯田修复提升工程240亩,其中梯田治理210亩,梯田提升30亩,机耕路1300米,配套建设 景观亭、石拱桥、生态步道、生态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 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 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83472(其中暂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58500元)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 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 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 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3.7.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 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 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 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 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 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 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 工程施工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 09:00:00至2024年1月13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 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 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 资源交易(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河龙乡街上48号,邮编:365405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1404室,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22层
联系电话:0598-68239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江滨北路万星广场1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8-871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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