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1054号】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空气质量提升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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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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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空气质量提升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9-41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平顶山市新华区空气质量提升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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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引入第三方环境空气咨询服务,科学研判平顶山市新华区的污染形势,利用多种科技监测,对污染成因进行分析,精准施策,最终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切实有效的开展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新华区环境空气质量。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dsggzy.com/) | |||||||||||||||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 20 号楼 9 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277号正商学府广场B座13层1303室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