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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政务云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条件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政务云平台业
务系统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政务云平台业务系统数据备份一体机采购项目(二次);2.2 项目编号:YXEC-20230919-001;
2.3 项目地点:漯河市甲方指定地点;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 采购范围:政务云互联网区及政务公共区分别建设一套集中、提供统一的数据保护系统,保障各业务系
统的数据安全,确保重要系统的业务连续性。需配合甲方完成业务系统数据实时备份、整机备份、快速一体
化恢复、业务应急恢复、数据迁移,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2.6 工期要求:15天内供货完毕,30天内实施完成;
2.7 质量保证期(时间及服务要求):运维期1年,质保期3年。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需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
注。(须提供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盖供应商公章)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取得原厂授权,供应商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须提供含
原厂商公章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盖供应商公章)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19年1月1日以来备份一体机产品及服务相关的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的
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被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
,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
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
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 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 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
目采购。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询比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进行电子化询比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
https://yxec.eathink.com.cn/)办事指南: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入库)、供应
商操作手册。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前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豫 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 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
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533 0087 63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营业部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 图上传到豫信e采平台。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询比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
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5.2询比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询比响应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 取消纸质询比响应文件,以电子询比响应文件为准。
5.5 供应商必须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询比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
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询比响应文件,造成询比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
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太白山路与月湾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jt-zb@163.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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