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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整体装修采购公告(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崇川区全域旅游示范区集散中心建设整体装修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全域旅游示范区集散中心建设整体装修项目(第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全域旅游示范区集散中心建设整体装修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7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工期要求:30天内完成所有设计、施工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员证书。
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前,到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30时;评审地址: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免收)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704-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13-68002662;
邮箱:362580477@qq.com。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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