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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张钫宅院修缮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03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张钫宅院修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2023)0195号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张钫宅院修缮工程项目 河南商都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号17楼 644,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张钫宅院修缮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如有)、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曹芳 HNWB20210046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建厚,王尉萍,刘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6,4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
地址:新安县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祥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涧西区永邦大厦3-2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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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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