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3-45 |
2、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方城县清河镇霍口 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方财磋商采购-2023-45-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方城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合兴路西侧弘裕1号公租房1号楼301-305房间 | 3,388,5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方城县清河镇霍口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 方城县教育体育局方城县清河镇霍口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 90日历天 | 张佳 | 豫241111224737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衠(业主评委)、李建玲、戚忠林(小组组长)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收费金额:50,827.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ggzyjy.fangcheng.gov.cn))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方城县教育体育局 |
地址:方城县裕州南路 112 号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豫尧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菱新路草店村188号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