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西侧)围墙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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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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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K2023-LY-026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西侧)围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单位名称:洛阳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东侧顺驰城24幢102
3、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5元
4、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李浩成、豫241212289661
5、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吴洁(组长)、白小军、牛龙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下浮50%计取,零星小额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3000元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8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项目编号:GK2023-LY-026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太康路院区(西侧)围墙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单位名称:洛阳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东侧顺驰城24幢102
3、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5元
4、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李浩成、豫241212289661
5、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吴洁(组长)、白小军、牛龙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下浮50%计取,零星小额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3000元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50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8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