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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装修陈展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巨鹿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装修陈展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装修陈展工程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巨行审备〔2022〕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巨鹿县古郡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巨鹿县古郡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大麓文博苑。2.1.2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巨鹿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装修陈展工程,建设内容为巨鹿县大麓文博苑的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四层、五层、六层进行装修陈展;地下一层为临展厅,地上二层为博物馆,四层为图书馆,五层为美术馆,六层为文化馆。装修主要包括地面、楼面、吊顶、墙面、踢脚等做法;陈展艺术品主要包括油画布UV喷绘、图文造型展板、一级标题造型板、二级标题造型板、三级标题造型板、亚克力立体字、前言发光艺术造型形象墙、序厅弧形造型艺术浮雕墙、序厅浮雕外围木作仿古艺术造型、序厅文物复制品、序厅木质仿古造型、序厅仿古艺术造型包柱、大陆之泽浮雕墙、青砖仿古造型墙及房檐、场景背景画创作、场景地形复原、仿古木质回廊、场景吊顶彩绘天空、场景说明艺术装置、道具、吊顶造型艺术装置、场景雕塑(项羽、士兵2人和马)、战场地形与军事战略模型、战场场景整体景观场景复原、兵器模型、空中羽箭、场景道具、场景布置、仿古做旧效果真石漆、宋城考古场景模型、场景地台、人物剪影、人物雕塑(魏征)、综合材料插画创作、舞台场景复原、复制和购买非遗展品、红旗卷枪一标雕塑造型、巨北战役浮雕墙等内容。在建设规模上,改造面积合计6657.39 平方米。2.1.3计划工期:90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2.1.6总投资额:156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则提供类似设计业绩(负责设计任务单位提供)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负责施工任务单位提供)。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时间:至少涵盖近三个月或成立至今)。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 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80-9998。(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注: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14 00:00 至 2023-09-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巨鹿县古郡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昂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巨鹿县巨鹿镇新华北街127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01单元1401
邮编: 055250 邮编: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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