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你单位《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报批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灵文发〔2023〕5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政府〔2022〕16号(十八届第20次)常务会议精神、《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灵发改发〔2022〕222号)及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4-640181-22-01-67635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429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 平方米。本项目场馆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长城文化展示区
包括长城历史展厅、长城内外文化展厅、长城内传统匠心技艺展厅、长城内传统美术展厅、长城筑造体验厅、儿童馆、多功能厅、临时展厅等。
(二)长城非遗文化市集体验区
包括非遗文化体验区、历史事件剧本体验区、非遗文化商贸市场、非遗市集、非遗匠心技艺及农耕技艺展示区、非遗民族艺术文化展示区、非遗戏台等。
(三)后勤辅助用房及公共服务空间
包括藏品库及修复研究区、运营管理服务区、卫生间和设备设施用房区等。
三、建设期限
2023年9月-2025年10月
四、建设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3883.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55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86.73万元,预备费1644.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其他部分通过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及市本级配套解决。
六、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灵武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办规发〔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支付工程款。
3.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禁止私自违规增加楼堂馆所、接待设施等。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同意,在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实施中,每月要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有困难的,报我局研究同意后可延期验收,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其他任何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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