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经开区锦美及深安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CG-AQ-2023-0727-1 |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迎江经开区锦美及深安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 | |
招标人名称 | 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3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周洋 | |
监督人员 | 王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全鑫胜特种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并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
所投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型号: | 名称:货梯;品牌:西继迅达;型号:VT-XZ。 | |
业绩 | 1、阜南祥源公园城 49#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2、五河祥源 CH02 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3、阜南祥源公园城 47#地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4、联发·君悦风华项目大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5、合肥中梁·世茂晴川雅居项目住宅小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59600.00元 |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并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
所投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型号: | 名称:货梯;品牌:森赫电梯;型号:GRFS10B | |
业绩 | 1、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综合楼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业绩; 2、浙江朗达机电有限公司(绿色家居产业园)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业绩; 3、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业绩; 4、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 2018年度平原示范区老孟庄社区1#-13#、15#-23#、25#-27#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业绩; 5、毛集实验区准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项目安置工程 (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科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854600.00元 |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120日历天内完工并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
所投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型号: | 名称:货梯;品牌:恒达富士;型号:THJ | |
业绩 | 1、安庆市老峰片两区共建和平还建点三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2、湖州南太湖医电梯项目业绩; 3、昌乐县2018 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业绩; 4、巨野县柳林镇中心社区住宅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5、依江都市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业绩。 | |
评标情况 | 详见现场记录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0556-5999972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徐峰,联系电话:0556-599997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991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