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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含食堂装饰)6#厂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供应商征集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 LXGJ2023008
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国际工程管理(安徽)有限公司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含食堂装饰)6#厂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供应商征集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本次评审结果的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公示如下:
(1)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安徽景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智慧超洋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合肥浦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合肥大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5日。
公示期内,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50号创新大厦10楼,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工 0551-625869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立信国际工程管理(安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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