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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4年度国家储备林(一期)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舒城县2024年度国家储备林(一期)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CG2023-015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2024年度国家储备林(一期)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林联林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9号楼B2-008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舒城县2024年度国家储备林(一期)作业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舒城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年度营造林作业设计及相关支撑体系设计,过程中相关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相关技术咨询。
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国家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LY/T2787-2017)、《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结合营造林工程包括集约人工林栽培600亩、现有林改培10500亩、中幼林抚育8900亩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
(2)规划技术要求
①中幼林抚育:主要选择郁闭度大于等于0.8的为中幼龄林龄组并且相对集中连片的以杉木、枫香及部分阔叶树为主的林分作为中幼林抚育对象,要求作业后,林分郁闭度不得低于0.6。
采取间伐、修枝、除草割灌、施肥等抚育活动(措施),砍劣留优,调整树种 结构和林分密度,平衡土壤养分与水分循环,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木材蓄积量,加快林木生长速度,缩短森林培育周期,提高林分质量,保留林分内天然萌发的目的树种,培育以目标树为主的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薄壳山核桃中幼林、油茶初产期前(除草割灌)整形、施肥等措施。
②现有林改培:一是针对现有林中立地质量较好,由于未适地适树、未及时经营或受病虫害及森林火灾影响,或结构简单造成林木生长呈现下降的林分;二是针对目的树种不明确,林分结构简单、错过抚育经营时机的人工林或利用价值较高的林分,通过采取改培措施,能够达到预期培育目标的林分。通过间伐、林冠下造林、补植补造、割灌、施肥等措施,适当将纯林逐步调整为复层异龄混交林。
③集约人工林栽培:选择立地条件好的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或采伐迹地,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达到速生、丰产、优质的目标。地位级中等以上,坡度35 度以下,立地条件优良的林地;用优良种源种子培育壮苗。根据舒城县土地和林业用地数量以及实际利用情况,集约人工林栽培以培育中长周期珍贵树种用材林和一般用材林树种为主。
④标准地调查:小班作业设计前进行标准地调查,标准地的设立数量、类别、调查因子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定。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以国土三调年度变更林地数据为基础,叠加林地一张图、套合二调坡耕地数据进行溯源分析,并与重点公益林、生态红线、国土绿化空间数据的衔接,规划用地不得占用国家规定的耕地、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地(省级公益林根据安徽省林业局下发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曙东、郑智慧、杨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9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林业局(地址: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8号集中办公区2楼,电话:0564-8622924 ,联系人:陈先生)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森汇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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