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Z3715002023091113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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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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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SDGP371500202308006897 |
计划编号 | Z37150020230911130453 | 是否拆包 | 是 |
包号 | A1 | 预算总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联系人 | 赵贤贤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服务方式 | 按时间 | ||
服务期限 | 2023-09-01 ~ 2024-08-31 | ||
交付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 ||
付款条款 | 当年年底前 | ||
采购方式 | 定点议价 |
需求信息
序号 | 品目 | 服务事项 | 是否驻场 | 人数 |
1 | 法律服务 | 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 | 否 | |
服务要求: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察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冲突的另一方从事足以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法律服务。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最终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供应商报价详情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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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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