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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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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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新密市环保局视频会议室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
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
中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303039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
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包含洗洁精、花露水、香皂、洗衣皂等日常生活用品。(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孟伶伯、谢彩云、杨观军、田志宏、于俊岭(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不再浮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45813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907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371-5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371-5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703
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
中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303039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基本概况:本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
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包含洗洁精、花露水、香皂、洗衣皂等日常生活用品。(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单价合计(元) | 单位 | |
QSZB202303039 | 郑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直监所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项目,包含洗洁精、花露水、香皂、洗衣皂等日常生活用品 | 郑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58号 | 598.6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夏凉被 | 南方产品 | 1.5米*2米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孟伶伯、谢彩云、杨观军、田志宏、于俊岭(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不再浮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45813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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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 9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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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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