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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府谷县税务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府谷县税务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北座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SH-2022-09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府谷县税务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3578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3578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府谷县税务局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1 项,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质量和考核情况按照上一年中标金额续签或终止合同。自投标人实际入驻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财政部 农业城市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北座7楼
方式:请供应商于 2023 年09月18日 到 2023 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现场报名: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a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企业近半年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北座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府谷县税务局     
地址:榆林市府谷县天化路1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北座7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912-2317239 1372046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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