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富泉溪同安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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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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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永泰县富泉溪同安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
递交时间:2023-09-22 23:19
递交时间:2023-09-22 23:1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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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职称:中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业绩要求:不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0-09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003,54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3-10-09 09:30:00 |
开标地点 |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3-10-09 09:3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泰县富泉溪同安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19121102090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永泰县富泉溪同安段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其他内容中增加“16、由于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暂不支持电子保函功能,故本项目不支持电子保函。投标人采用保险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需向招标人递交,但投标人必须将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其他内容中增加“17、本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单价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不作为报价合理性评审依据。” 二、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2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