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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公路客车、公交客车专用轮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公路客车、公交客车专用轮胎采购项目现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该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在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公路客车、公交客车专用轮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江南招2021-BYJN-138
二、招标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客车专用轮胎。
2、客车专用轮胎,适用于各种道路,全钢轮胎,加深花纹,加宽胎面,加厚胎侧,保证该轮胎有较好耐磨性以及有效地防止客车车辆靠站的路肩对轮胎胎侧造成损坏。
3、品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得国内品牌轮胎,达到招标人车辆安全使用要求。
(三)采购预算:A包: 10万元(招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B包:40万元(招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四)采购需求:A包公路客车专用轮胎10万元,B包公交客车专用轮胎40万元,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A包/B包“轮胎采购需求清单”)
(五)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按招标方要求。
(六)开票抬头:按招标方要求开具中标单位销售正规发票
(七)付款方式:先使用后付款,以实际发生量跨季度滚动式结账(按照合同单价及实际数量结算,三个月结算一次)。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供应商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⑤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⑥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每个包段2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区荷香路999号)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发区荷香路999号)
七、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体健康确认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4、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5、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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