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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服务、展示中心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SCKY-ZXCG-2023-09315(招标文件编号:SCKY-ZXCG-2023-09315)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服务、展示中心氛围营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维克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广福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维克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服务、展示中心氛围营造项目      根据场地实际,通过氛围营造,将中心打造为具备咨询服务、活动开展、共享办公、个案辅导、产品展示、档案储存等功能的服务阵地。      1.室外要求:进行门头标识标牌制作及慈善文化墙打造,门头招牌采用水泥装饰板、LED发光字,文化墙采用基层加固、高精度户外喷绘方式制作。
2.室内要求: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文化墙设计制作安装、功能区功能完善及灯光布置等。遵循安全节约、功能合理、空间共享、温馨舒适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完善功能区氛围营造。围绕示范性、引领性、积极性原则打造慈善文化墙。以“社工+慈善”为主题,围绕服务版图、功能介绍、职能职责为主题打造社工文化墙。
3.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做好降噪、防粉尘。
4.产品要求:所用材料和施工必须满足现行有关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
5.成果验收:供应商实施方案须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方案应取得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施工结束后严格按合同要求完成验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光权(组长),潘山山,谭老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收取方式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高新区天仁路176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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