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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才公寓(莲花嘉园、实验初中)升级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2023-BYNH-0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人才公寓(莲花嘉园、实验初中)升级优化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鑫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人才公寓(莲花嘉园、实验初中)升级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
2.1.2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对宝应县人才公寓(宝应实验初中、莲花嘉园)升级优化进行施工及采购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2) 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03月-2023年0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拟派遣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在21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厂房除外),业绩起算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08时30分至 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因本院内车辆统一管理,前往车辆可停靠在东侧农贸市场内)
4.2.1 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 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 B 类及以上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④企业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3年03月-2023年05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能反应 2023年03月-2023年05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⑨拟派遣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宝应县委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鑫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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