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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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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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当事人1:丹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采购人)
地 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
当事人2: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大十字街道风情大道六号十二号大院十二栋二单元四楼
本局在处理广州沃库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对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丹寨县2023年第三届中国丹寨非搭周搭建及物料活动执行项目(编号:JW-QDNCG-20230704)”投诉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此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事实和依据
经查,此次项目采购主要内容是为举办丹寨县非遗周活动提供服务,丹寨县非遗周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7月26日。而本项目于2023年7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从时间上看,当事人在明知此次采购行为已不能满足采购目的的情况下,仍发布采购公告开展采购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之违法情形。
二、处理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给与警告。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三、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丹寨县人民政府或贵州省黔东南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寨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
地 址: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
当事人2: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大十字街道风情大道六号十二号大院十二栋二单元四楼
本局在处理广州沃库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对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丹寨县2023年第三届中国丹寨非搭周搭建及物料活动执行项目(编号:JW-QDNCG-20230704)”投诉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此次采购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事实和依据
经查,此次项目采购主要内容是为举办丹寨县非遗周活动提供服务,丹寨县非遗周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至7月26日。而本项目于2023年7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从时间上看,当事人在明知此次采购行为已不能满足采购目的的情况下,仍发布采购公告开展采购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之违法情形。
二、处理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给与警告。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7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三、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丹寨县人民政府或贵州省黔东南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寨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