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椒江区2023年大陈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方案和申报书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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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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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tzzy-2023037号
二、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2023年大陈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方案和申报书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萍媛,程龑,杨海飞(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中标价计取,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服务招标)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夏自远
质疑联系方式:13957666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中大厦1单元701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373668696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069293
附件信息:
大陈编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声明函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104634088799596342).pdf
115.3K
二、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区2023年大陈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方案和申报书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5号楼23层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台州市椒江区2023年大陈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方案和申报书编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的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示范园创建申报书、示范园创建方案工作并递交最终成果。(若当年度申报创建未成功,中标人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直至采购人成功列入国家级创建名单)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萍媛,程龑,杨海飞(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杭州数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8.0 | 70.0 | 80.0 | 72.67 | 10.0 | 82.67 |
1 | 杭州信治科技有限公司 | 51.0 | 45.0 | 52.0 | 49.33 | 9.99 | 59.32 |
1 | 浙江和美乡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7.0 | 45.0 | 54.0 | 48.67 | 9.99 | 58.66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中标价计取,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服务招标)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夏自远
质疑联系方式:13957666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中大厦1单元701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1373668696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069293
附件信息:
大陈编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资格要求声明函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104634088799596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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