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交易编号:TZXWLJ-2023-06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项目编号:TZXWLJ-2023-06
三、项目名称: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预算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六、工程概况:石洞沟梁段明长城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或古遗址维修保护等);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古遗址);技术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
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截图时间在公告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八、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施工技术方案、工期保证措施、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等内容。(备注: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方案等)和电子版已标价费用清单)
九、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3年9月21日上午08:30至9月22日下午17:30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公司:甘肃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信息
附件1:工程量清单-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修复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武威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96.223.234:8081)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21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22 17:30:00 |
采购单位 | 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001 | TZXWLJ-2023-06 | 工程-施工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
公告内容
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拟对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项目编号:TZXWLJ-2023-06
三、项目名称: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保护修复项目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预算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六、工程概况:石洞沟梁段明长城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或古遗址维修保护等);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古遗址);技术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6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
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3、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截图时间在公告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八、施工方案要求:
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施工技术方案、工期保证措施、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等内容。(备注: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方案等)和电子版已标价费用清单)
九、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3年9月21日上午08:30至9月22日下午17:30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公司:甘肃招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天祝藏族自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信息
附件1:工程量清单-明长城天祝县石洞沟梁段修复项目.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武威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96.223.234:8081)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