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门乡屏门村农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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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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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屏门乡屏门村农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 ||
编号 | A3205820001003552 | ||
招标人 | 建设单位 | 淳安县屏门乡屏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 |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淳安县城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金峰乡金峰村18-10号 |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法人 | 江春华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饶美雷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证书 | ||
注册证号 | 浙2332021202304126 |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让利幅度 | 11.8% | ||
相关业绩 | 无 | ||
废标情况 | / | ||
公示期限 | 2023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2日 | ||
监管部门 | 名称 | 淳安县屏门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电话 | 0571-64996044 |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