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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中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中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中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中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88ea13fd-adb8-48c2-8eec-602740f6dd36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8ea13fd-adb8-48c2-8eec-602740f6dd36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建安费暂估为2.9亿元。88ea13fd-adb8-48c2-8eec-602740f6dd3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18 09: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0874-3195365)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曲靖市中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0874-3142888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300695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东路中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22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09-28 09:00
开标地点: 资审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8975.6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含土建部分、运动场、供排水、绿化、电气等全部内容,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招标准备期间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沿江片区靖宁东路以南,麒麟湖大道以西交叉口西侧地块。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企业); (1)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企业); (1)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申请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施工业绩:申请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上述网页截图且无暂停、限制投标情况(出具的日期必须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之后的;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①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出具的日期必须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之后的)且真实可查询,提供社保查询途径(包括网址或社保带有二维码),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②设计负责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出具的日期必须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之后的)且真实可查询,提供社保查询途径(包括网址或社保带有二维码),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项目; ②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目前无任何在建或者待建工程,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③项目经理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
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申请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施工业绩:申请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1)设计负责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2)项目经理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含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9.1.1项规定;
其他: 1.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出具的日期必须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之后的)且真实可查询,提供社保查询途径(包括网址或社保带有二维码),因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 1 人、专业设计人员5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暖通各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专业设计人员均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包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2个)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提供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线上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doc2023-09-18 01:54:10
2预审文件审查意见表.pdf2023-09-18 01:18:54
3招标公告发布单.pdf2023-09-18 01:18:18
4电子交易注意事项.docx2023-09-18 01:19:34
5招标备案登记表.pdf2023-09-18 01:18:3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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