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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副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540万元/年
包号
品目
服务时间(月份)
年预计采购金额及预算
中标供应商家数
包1
肉类产品(含禽类和水产类)
单月供货
135万元
1
包2
蔬菜、水果类和主食产品(米、面、油)及其他等
单月供货
135万元
1
包3
肉类产品(含禽类和水产类)
双月供货
135万元
1
包4
蔬菜、水果类和主食产品(米、面、油)及其他等
双月供货
135万元
1

1.4采购需求: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按包号各选择1名中标供应商,进行对应月份的食材采购。投标人可对所有包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采购包号,不得兼中标。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5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三年(中标人按每包划分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结束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考核合格,经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确认下一年度预算后,双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要求续签合同两年。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格式依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以上(1)-(6)条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对所配送产品的安全质量保证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9 月22日至2023年9月 2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2地点:南京磐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副楼405室)。
具体方式:请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磐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纸质采购文件。现场报名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3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2023年10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5楼会议室  
4.3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采购人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3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4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6.5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 勘察现场或答疑: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京市杨家圩路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磐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副楼405室
联系方式:施工
电子邮箱:panout@163.com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 话:137705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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