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乡镇污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沿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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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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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 |
邵武市乡镇污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沿山镇 |
【信息时间:2023/09/25】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乡镇污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沿山镇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邵发改投资[2021]106号、邵发改投资[2022]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国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专项债、省级预算内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招标人为邵武市国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泾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沿山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3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乡镇污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沿山镇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新建污水主(支)管5.222KM、接户管5.429KM、检查井197座、接户井362座、成品隔油污隔离井362座、道路破除修复12877平方、污水处理总站新建组合池、厌氧生物滤池、人工湿地、标准排放口等;具体以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管径0.8~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含暂列金449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按照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按否决投标处理;(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8:30:00至2023年10月16日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保证金可以使用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其他电子保函((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投标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邵公资交〔2021〕2 号)【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0 月 16 日 8 :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国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富安花园三楼,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泾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华光南路天润小区17栋2梯1606室,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392号 联系电话:0599-63238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9-632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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