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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港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外网照明配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港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外网照明配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港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外网照明配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总投资1630万元,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建投项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到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临港产业园区配套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外网照明配电(EPC)工程总承包,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采用10千伏供电,供电方式为单电源,用电性质为非居民照明(市政路灯照明)。共新建箱式变电站16座,新敷设 ZC-YJV22-8.7/15-3×70㎜2型10千伏电缆18.025千米,新建2孔电力排管(PVC-C-φ167 壁厚8mm),路径长约68米,全长约136米;新建4孔电力排管(PVC-C-φ167 壁厚8mm),路径长约32米,全长约128米;新建6孔电力排管(PVC-C-φ167 壁厚8mm),路径长约55米,全长约330米;新建9孔电力排管(PVC-C-φ167 壁厚8mm),路径长约890米,全长约8010米。新建电缆井共计33口。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以及通过电力部门竣工验收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项目的质量、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本次工程所有相关用电手续和费用)。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57天,其中设计15天、施工242天。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6月30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 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 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申请人业绩要求:
施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电力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单;
设计: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电力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力相关专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提供项目无在建承诺书);
3.6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无在建承诺书);
3.7设计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职称(电力相关专业);
3.8本次接受联合体申请(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9 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和工期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为腐败或欺诈行为;
(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申请报名
4.1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资料,前往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808室)报名,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zwfw.wlmq.gov.cn/ggz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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