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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目   录
 
 
第 一 章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三 章   招标人要求
第 四 章    评分办法
第 五 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 六 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HZZBCG-2023092
2、项目名称: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6、招标需求: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项目,用于水稻稻飞虱田间调查。
7、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发售时间: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时至上午12时,下午12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需发送电子邮件至114647455@qq.com进行报名。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书、授权人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等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楼一单元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楼一单元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境内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3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质疑及投诉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人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
项目名称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项目
3
项目编号
AHHZZBCG-2023092
4
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5
包别划分
一个包
6
投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8
标书份数及要求
1、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且以A4纸沿左侧分别装订;投标文件需装袋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需用白纸条密封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
投标人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10
质疑及澄清、修改
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被邀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详见公告。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
13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0%。
14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供货期:7日历天   
项目地址:无为市境内
15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6
税金
1、本项目采取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  按国家规定  。
2、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就地预缴增值税。
17
新增
1、本项目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  
2、请各投标人慎重报价,若中标后不能履约,后果自负。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招标数量:6台。采购资金:12.6万元。技术参数如下:
1、用于田间人工调查稻飞虱的智能辅助设备,操作简便,一键成像,自动上传,可节约大量的调查时间,AI精准识别各虫态并自动分类计数的设备。
2、数据传输方式:4G或WiFi(2.4G)传输;
3、数据采集时间≤1s,数据上传至云端或指定终端时间≤1s;
4、系统智能识别时间≤20s;
5、拍摄像素≥1600万;
6、具有GPS定位功能,可精准记录调查位置;
7、设备尺寸需符合稻飞虱调查要求,重量≤1000g,方便携带;
8、设备需具备防尘防水功能,可适应各种复杂环境;
9、电池容量≥3200mAh,连续采集≥2000张数据;
10、设备需自带电量容量提醒、网络链接、拍摄状态等人性化设计。
11、设备需具备自动断电功能,非工作状态超过设定时间自动断电,节约电量。需要时,一键开机;
12、具有稻飞虱定量识别模型,识别率≥95%;
13、具有褐飞虱、白背飞虱、灰飞虱智能识别模型,识别率≥85%;
14、具有稻飞虱成虫长翅、短翅和若虫低龄、高龄的识别能力,准确率≥85%;
15、配备移动端及PC端软件,可查看、编辑数据;
16、调查记录可追溯,每条数据需体现采集设备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等信息;
17、需体现采集的原始图片及标记图,标记图需通过不同颜色区分各种识别分项,并可人工修正;
18、数据可根据调查对象及调查时间段,选择性的通过表格形式导出,报表格式需符合稻飞虱调查标准模版格式;
19、确保正常使用年限≥3年(需投标人提供3年免费质保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
1.响应文件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2.评审价的计算
2.1谈判小组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核查。
价格核查:如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报价为漏项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如供应商报价多于采购需求的,不予核减;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
未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资格条件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其他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

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响应文件盖章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响应报价
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响应有效期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货期、质量标准或付款方式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其他实质性响应
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3.澄清、说明或更正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三、其他
1.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供货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成交供应商业绩,评审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竞争性谈判文件随之公告。
 
 
 
 
 
 
 
 
 
 
 
 
 
 
 
 
 
 
五、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说明
1.定义
1.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招标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人”系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与竞争性谈判的费用
2.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竞争性谈判委托
3.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3.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偏离
5.1本条所称偏离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5.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6.1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被邀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未及时关注的责任情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的日期距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7.一般要求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7.2 投标人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7.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7.5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8.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成交与否,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9.报价
9.1投标人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9.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9.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
(1)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2)在评审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
9.4采购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0.投标人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0.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2.保证金
1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2.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2.3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
12.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本章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中标公告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串通行为
1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处获得竞争性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
(3)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
(4)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
(6)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成交的;
(7)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在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且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应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之回执,附在投标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15.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1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17.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3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五、评标委员会和评审
17. 评标委员会
17.1 招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谈判、评价以及推荐成交投标人。
18. 资格核查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8.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9.1评标委员会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满足谈判须知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但竞争性谈判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
(8)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9)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10)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签字的;
(11)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20.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评标委员会在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3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投标人: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2.竞争性谈判终止
22.1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竞争性谈判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2 评标委员会应将竞争性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
23. 保密要求
23.1评标委员会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24.成交信息的公布
24.1 竞争性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网上公布。
25.询问及质疑
2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5.2投标人若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5.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人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25.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5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6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投标人。
25.7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可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提出投诉。
26.成交通知
26.1 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成交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7.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1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7.2 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7.3 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责任承担
2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1、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1)支付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2)支付标准:代理费2000元,评审费约900元(无发票)。
 
 
 
 
 
 
第六章  竞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报价表等
4、报价明细表
5、承诺书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必须提供)、投标人所需的其他资料
 
 
 
 
 
 
 
 
 
 
 
 
 
 
 
 
 
 
 
 
 
 
 
一、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代理机构: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报价,遵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响应,我们将保证在     的供货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谈判费用。
6、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7、我们完全接受谈判文件的规定。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须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性别:               
        年龄: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或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务名称)。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三、 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供货期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其它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自主采购稻飞虱田间智能调查设备采购项目需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总价包死。

6
 
 
 
大写:                                    (¥:         元)

注:1、以上报价包含人工、材料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必须提供)、投标人所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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