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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置城区垃圾分类投放亭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置城区垃圾分类投放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SXZCZ-2023-2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购置城区垃圾分类投放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购置城区垃圾分类投放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购置城区垃圾分类投放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置城区垃圾分类投放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
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
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
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
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止开
标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实际交费凭证并出具相关声明函。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证明材料;截止开标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实际
交税凭证并出具相关声明函。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日需求提供说明
材料或者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B座七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B座七楼会议室
七、其他
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注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蓝田县体育路5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采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4路中登广场B座706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8714876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泠 片下燮(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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