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石泉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石泉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共享法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X-AK2023-025
项目名称:共享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共享法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设备所有权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1-2 其他信息化设备 设备所有权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1-3 其他信息化设备 设备所有权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520,800.00 520,800.00
1-4 其他信息化设备 设备所有权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231,800.00 231,800.00
1-5 其他信息化设备 设备所有权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7,800.00 187,800.00
1-6 其他信息化设备 设备所有权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7,800.00 157,800.00
1-7 其他建筑建材 配套设施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441,800.00 441,800.00
1-8 其他信息化设备 信息化设备所有权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共享法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共享法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已缴存至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并将营业执照、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pdf)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60526265@qq.com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0915-316789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确认,否则投标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环城北路东段1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城投佳境小区1单元124号
联系方式:0915-316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