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英泰智能技术(山东)有限公司英泰智能技术智能终端显示屏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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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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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英泰智能技术(山东)有限公司英泰智能技术智能终端显示屏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367号)
邮编:271000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附件:泰环审报告表〔2023〕K27号.pdf详情请下载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8-8938877
电子信箱:gxqhbzx@126.com
通讯地址:泰安高新区管委会(长城路367号)
邮编:271000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英泰智能技术(山东)有限公司英泰智能技术智能终端显示屏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泰环审报告表〔2023〕K27号 | 2023年9月25日 |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附件:泰环审报告表〔2023〕K27号.pdf详情请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