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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投资建设与承办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投资建设与承办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14时前(北京时间,以下相同。)提交投标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的投资建设与承办运营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3026(ZB15)。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投资建设与承办运营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有偿年度租赁费:本项目在承办运营期内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免费无偿使用,第二阶段为有偿年度租赁使用,年度租赁费“基数”为人民币20万元/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有偿年度租赁费分阶段按不同基数金额实施,并按服务考核评价结果经计算后收取,招标时无竞价。
6.招标需求:本项目需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街道现有的社区养老用房,并承办运营和管理建成后的“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为此,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拟对筹划中的“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的投资建设与承办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招标人就本项目涉及养老服务收费的定价机制,考虑到投资建设后的承办运营收益水平和风险分配,决定本项目投资建设后的“任港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任港湾片区)”承办运营合同履行期限为15年,分两个阶段执行,其中第一阶段七年为无偿免费提供给服务供应商负责承办运营和管理,第二阶段八年为有偿租赁给服务供应商负责承办运营和管理。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 内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2.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1)报名方式:通过发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报名。
(2)报名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委托受权书(应载明联系方式)”这3项电子扫描件。
(3)报名用指定邮箱:ntgh201388@163.com。
3.报名日期及时间:有意愿参与对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项目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www.chongchuan.gov.cn)”的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止;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4.报名且登记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联系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无论参与和中标与否,售后不予退回。),招标文件电子版(正式版PDF格式,参考版word格式)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任港街道5楼5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开标日期和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14时整;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任港街道5楼5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有涉及投标相关的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3.踏勘现场、演示、样品、答辩等:本项目须踏勘现场,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提供书面纸质版投标文件外,还须提供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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