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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丰城市循环园区供热项目(南线段)(招标编号:FCHH2023-QT004)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循环园区供热项目(南线段)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甬能投备〔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
项目起点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减温减压站,终点为江西三华企业的用汽点,管网长度约2.3km(其中厂区内约150m,含DN200和DN150管段)。根据锅炉资料图纸和现场勘测,DN200管道拟沿锅炉钢立柱外600mm布置。根据园区的地形地貌情况以及热用户的用热参数要求,供热管道途经公司厂区内、围墙外(纬二路),沿经三路、纬四路、经四路侧边,最终到达位于经四路西侧的三华公司围墙内用汽点。本工程由减温减压站至分汽缸(预设)处管道为DN200,外供总管管径为DN150。管线总长度约为2.3千米,设计压力1.6MPa(G),设计温度210℃,出口总流量近期约5.25t/h,远期约10.5t/h,流量均考虑了5%管网损失,管径为DN200和DN150,供热管道采用架空方式敷设。
项目名称:丰城市循环园区供热项目(南线段)
招标控制价(含9%增值税):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计划工期:工程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
项目起点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的减温减压站,终点为江西三华企业的用户汽点,管网长度约2.3km(其中厂区内约150m,含DN200和DN150管段),项目总长度约为2.3千米,管径为DN200和DN150架空管的材料供应、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地下管线、周边设施保护等附属工程以及相关政策处理协调事项。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类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之日前二年度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出具开标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原件】
3.8项目业绩要求:
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9 信誉要求:
3.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江西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9.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0:00至2023年10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用CA锁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自递送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丰城市市民中心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纬二路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新城区香域加州(三千套A区南门正对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管单位:江西丰城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丰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  黄琦   
电话: 0795-659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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