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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宿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CG-SS-2023-067  
FS34082620230596
二、项目名称:安庆市宿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海博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长古路与泰山路交口研发楼12-1层
中标金额:肆拾伍万捌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庆市宿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金保、吴鸿彬、许刚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687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安徽兹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国路
联系方式:187
2611 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孚玉镇东北新城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2号楼
联系方式:180
5569 3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黄先生
电     
话:0556-7821202  180 5569 353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得分业绩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安徽兹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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