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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蓝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蓝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蓝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信息时间:2023-09-28】






项目概况
蓝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YD-ZB-058
项目名称:蓝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5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安村镇、前卫镇、灞源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4,054,31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54,31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测绘服务 一标段(安村镇、前卫镇、灞源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54,312.00 4,054,31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2(二标段(葛牌镇、辋川镇、小寨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640,60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40,60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测绘服务 二标段(葛牌镇、辋川镇、小寨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40,608.00 2,640,60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3(三标段(焦岱镇、汤峪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9,6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49,6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测绘服务 三标段(焦岱镇、汤峪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249,680.00 2,249,6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4(四标段(蓝关镇、蓝桥镇、九间房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61,16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61,16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测绘服务 四标段(蓝关镇、蓝桥镇、九间房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61,168.00 2,161,16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5(五标段(三里镇、厚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4,288.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24,28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测绘服务 五标段(三里镇、厚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24,288.00 2,124,288.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6(六标段(三官庙镇、孟村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94,78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94,78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测绘服务 六标段(三官庙镇、孟村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94,784.00 2,094,784.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7(七标段(普华镇、玉山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65,2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65,2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测绘服务 七标段(普化镇、玉山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65,280.00 2,065,2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合同包8(八标段(华胥镇、洩湖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65,2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65,2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测绘服务 八标段(华胥镇、洩湖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65,280.00 2,065,2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安村镇、前卫镇、灞源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二标段(葛牌镇、辋川镇、小寨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三标段(焦岱镇、汤峪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4(四标段(蓝关镇、蓝桥镇、九间房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5(五标段(三里镇、厚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6(六标段(三官庙镇、孟村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7(七标段(普华镇、玉山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8(八标段(华胥镇、洩湖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安村镇、前卫镇、灞源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二标段(葛牌镇、辋川镇、小寨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三标段(焦岱镇、汤峪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四标段(蓝关镇、蓝桥镇、九间房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五标段(三里镇、厚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6(六标段(三官庙镇、孟村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7(七标段(普华镇、玉山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8(八标段(华胥镇、洩湖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地址:蓝田县迎宾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8日

相关附件:

蓝田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政府采购需求书.pdf
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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