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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非政府采购类)招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1-3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58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并负责位于房屋前面的空地硬化与房屋后檐到竹林东面长约30米、宽6米的消防通道硬化费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本标的物坐落在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标的物的具体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具体如下:
标的物
项目概况
招租人租金最低限价
(元/5年)
出租
期限
备注
1
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1-3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58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承租人并负责位于房屋前面的空地硬化与房屋后檐到竹林东面长约30米、宽6米的消防通道硬化费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
592500
20年
装修期为15个月

二、房屋使用用途:宾馆、民宿、餐饮。
三、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装修期后(装修期为15个月)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迟延交回房屋而不能将租赁房屋按时交付给承租人时,在招租人已对原承租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的,租金在上一轮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四、租金:租金按每5年计算,第一~五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六~十年租金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5 %,此后每5年在上一轮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以此类推。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1. 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租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或者报名后在网站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须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户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7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逾期不再办理。
(4)报名地点: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5)招租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2.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房屋出租竞价截止时间48小时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人入驻租赁房屋以及日后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登记领证等所有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电信、宽带等所有手续)和费用由意向承租人自行负责;邻里纠纷、有关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招租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人如遇有关问题未能妥善解决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甲方无涉。
4.意向承租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前提下的其他改变需取得招租人同意,所需费用自负。租赁期间意向承租人使用本房屋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负。期满后房屋的所有装修附着物归招租人所有,与房屋一起归还招租人。水电费用、卫生费、各类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水、电应单独设表计费,直接交至供水、供电部门。
5.所租赁房屋不得转让,如中途发生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应提前30天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标的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招租,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租赁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保证租赁物的完整性,及时搬迁完毕,并清扫干净。所有与房屋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7.租赁期间办公楼周边的绿化养护由意向承租人负责。养护期内死亡的花草苗木由意向承租人及时免费补种。
8.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来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六、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意向承租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从其存款基本账户直接汇入招租人指定的招租代理机构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庆丰支行 ,账号:33050166756409000162 ,收款单位: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租保证金汇出相关凭证中须注明“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房屋招租项目保证金”。
注:自然人的由自然人账户汇入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3.对于未按要求的金额、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招租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其参加竞价。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09 时30分,地点为 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联 系 人:王明丰
联系电话:18815231234
招租代理: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吴丹红
联系电话:0576-87728818
2023年09 月28日
附件信息:
报名表.doc
0.1 KB
仙居县皤滩乡韦羌村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房屋招租(定稿).doc
12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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