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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农村农业局食堂迁建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农村农业局委托,现就龙游县农村农业局食堂迁建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企业前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HLY2023-09-22
2.项目名称:龙游县农村农业局食堂迁建改造工程
3.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8.521086万元
6.

序号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龙游县农村农业局食堂迁建改造工程

48

1

详见清单及图纸。

7.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方通知后45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039735424@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至2023年10月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3.1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3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30时止(北京时间)
3.地点:龙游县农村农业局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在龙游县农村农业局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 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农村农业局
地址:龙游县岑山路与新二路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环河步行街213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9月29日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9.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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