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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开发区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兴开发区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鼎夏GC-2023-000165)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0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海兴开发区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宁夏金磐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 43.526489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43.528101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宁夏晟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43.532306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磐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程二级建造师 宁
2642005200800941;
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建华二级建造师 宁
2642020202100238;
中标候选人(宁夏晟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阳阳二级建造师 宁
264202020210078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磐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中标候选人(宁夏晟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磐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磐
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宁2642005200800941
投标报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元
工期:50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评审得分:95.30分;
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篆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4.42分
工期: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评审得分:94.42分;
中标候选人(宁夏晟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晟莘
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5323.06元
服务期: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评审得分:94.06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卫市海兴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或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其他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海兴开发区
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已于 2023-09-28 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磐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宁2642005200800941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9元
工期: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评审得分:95.30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4.42分
工期: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评审得分:94.42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晟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5323.06元
服务期: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评审得分:94.06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或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公示期:
2023-09-29至2023-10-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卫市海兴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中卫市海兴开发区城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凤区天山熙湖西门营业房14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1151070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了(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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