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兴华路52号、紫荆路359号一二层物业对外出租项目(第三次)

兴华路52号、紫荆路359号一二层物业对外出租项目(第三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单位:珠海正圆控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
开标时间:
项目名称兴华路52号、紫荆路359号一二层物业对外出租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2300087C-2
委托方珠海正圆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方联系方式15992602027
公告开始日期2023年09月28日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批准机构珠海正圆控股有限公司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区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
交易底价详见明细表报价幅度详见明细表
经营期限5年
项目概况标的1.兴华路52号,面积45㎡,挂网租金111元/㎡,月租金底价4995元/月,承租期限5年;标的2.紫荆路359号一楼,面积290㎡,挂网租金91元/㎡,月租金底,26390元/月,承租期限5年。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的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标的物业其它收费详见租赁合同。
2.竞价保证金由各意向竞买人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按交易平台规定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按规定无息全额原路退还。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优先承租权的设定。不设优先承租权。
4.标的准许入驻的行业:标的物业拟招租为除危险品外的符合房屋使用功能或经政府批准的其它行业。
5.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物业安全责任书》,同时将承租履约保证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为2.5个月租金总额。在合同期满中标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7.标的物业租金的递增。在租赁期内,租赁期满2年后,第三年开始每年在原月租金基础上递增5%。
8.合同起始日及物业交付日期。合同起始日及物业交付日为交易机构出具《中标(成交)通知书》的签发时间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装修免租期兴华路52号装修免租期自合同起始日起15天,紫荆路359号一层装修免租期自合同起始日起60天。
9.装修事项: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若中标人需要装修,须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物业墙面、天花、地面、消防、水电等的安装、改造,并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中标人承诺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在装修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装修期间的有关责任风险和装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场地。
11.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用途详见租赁合同。如确因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用途,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12.中标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13.中标人严格履行所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承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14.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出租方为:珠海正圆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正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5.特约事项:(1)、中标人竞得标的物后按其所从事行业,自行进行消防投入,且必须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出租方备案。(2)中标人须自行承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水电表申请安装等相关手续的责任。
16.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和《租赁物业安全责任书(范本)》。
1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如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8.曾在珠海市税务局系统范围内所有的招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或与珠海市税务局系统范围内有法律诉讼及纠纷的,或恶意欠租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竞价活动。
19.现场勘查时间为项报名期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联系方式:李小姐18677777550/杨先生13726211585。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以降低不可预见的风险,没有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参加现场查勘的意向竞买人是法人代表或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0.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登录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21.本次挂牌出租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除失信被执行人外的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竞买人身份证扫描件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3年09月28日9时至2023年10月18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10月18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门面照片1.png
门面照片2.jpg
租赁合同模板(第三次).doc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租赁物业明细表(第三次).pdf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