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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
(招标编号:SSFJGG-JSSW-2023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36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 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报名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SSFJGG-JSSW-202309
2、标段名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人民币 36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宣传项目。具体要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 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服务周期:25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
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 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
2、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
3、方式:各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凭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报名 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开始接收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4.接收地点: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会议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如有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提供)。
7.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 身份证原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 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 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司法局
地 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55 号泰达大厦 A 座 10 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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