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宏大政采字〔2023〕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予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18日23: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20日23:30(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创新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大道与吉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2栋3单元26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宏大政采字〔2023〕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予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18日23: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20日23:30(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创新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大道与吉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2栋3单元26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宏大政采字〔2023〕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予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18日23: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20日23:30(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创新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大道与吉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2栋3单元26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宏大政采字〔2023〕0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凤凰园区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投标人可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及相关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2)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须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合同比例,并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16中小企业优惠标准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予以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18日23:30(北京时间)】现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08:00至2023年10月20日23:30(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创新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凤凰镇凤凰大道与吉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恒丰花园2栋3单元26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