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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3第1714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3第1714场)
受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散装菜籽油,数量1700吨,等级压榨二级,生产年限2021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川渝粮食物流中心1号罐、3号罐、4号罐,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散装菜籽油,数量1700吨,等级压榨二级,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川渝粮食物流中心1号罐、3号罐、4号罐,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
销售须知:
1.出库费:无出库费。
2.出库条件:地磅长21米、100吨,出库地点不限高,到火车站距离约3公里。
3.其他要求:在卖方指定罐前提货,出库数量以卖方地磅计量为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出库完毕后,双方于五个工作日办清结算。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采购须知: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3年新收获菜籽加工的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6-2021菜籽油》二级及以上压榨菜籽油质量控制指标,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具体指标如下:(1)色泽:浅黄色至棕褐色;(2)透明度(20℃):澄清;(3)气味、滋味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4)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0%;(5)不溶性杂质≤0.03% ;(6)酸价≤2.0mgKOH/g;(7)过氧化值≤   0.20g/100g;(8)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9)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10)真实性: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11)总砷(限量以As计)≤0.07mg/kg;(12)铅(限量以Pb计)≤0.07mg/kg;(13)黄曲霉毒素B1≤7ug/kg。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
2.包装要求:散装入库。
3.入库费:无入库费。
4.入库条件:地磅长21米、100吨,入库地点不限高,到火车站距离约3公里。
5.竞得方对产地和生产年份(2023年)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加盖公章,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6.菜籽油入库时,竞得方必须按批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检测报告。
7.检验方式: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最终质量认定以有资质的第三方粮油监测机构的检验及上级监管部门验收结果为准。若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同时竞得方必须在15日内补足公告质量达标的菜籽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8.其他要求:结算数量以采购方地磅计量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磅。
联系人:高殿伟,联系电话:13778708345。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10月3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3年11月1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940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入库期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
(四)结算方式:买方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遂宁市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后结算。如检测不合格,由竞得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6:0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年3月),《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2年3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符晗(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检验报告1号罐1000吨
检验报告3号罐202.975吨
检验报告4号罐497.025吨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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